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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26日朝野協商決定土增稅減半措施再延長一年,30日可望三讀通過
(200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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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26日朝野協商決定,將讓土增稅減半徵收的措施再延長1年,希望能順利從明年2月銜接,預計在30日立法院會即可三讀通過。
土地增值稅減半政策自91年1月施行2年,即將於93年1月底到期,這項減半措施實施以來,民眾和企業出脫不動產意願增強,交易量大幅成長,土增稅收不減反增,並帶動房地產市場回春。原本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已於10月30日初審通過財政部版的「土地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土地增值稅稅率由原訂的「60%、50%、40%」調降修正為「40%、30%、20%」,但調降後稅率仍比現行減半稅率「30%、25%、20%」為高,所以立委們對於究竟要以延長或以長期降稅方案取代多有意見,在26日經過朝野立委協商後終於敲定,不再更動條文內容,只將原來的土增稅減半2年適用年限,改為3年。
由於自政府開辦土增稅減半以來,房地產景氣活絡,實徵稅額明顯成長,已收拚經濟實效,因此,在台灣省商業會第21屆第2次會員代表大會中,全省商界人士也對土增稅減半案紛表關切,希望政府能延長土地增值稅減半政策,決議去函建請財政部延長土增稅減半政策並予以常態化減徵,藉以繼續刺激經濟景氣,有利房市發展,促進國家經濟成長。如今土地增值稅減半政策可望再延長一年,符合社會各界期待,預期將可延續國內房地產市場交易熱絡的景象,可望再次帶動景氣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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