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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照相公會推動「證件照片管理法」立法,廿四日集會研擬草案
(2004/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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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照相聯合會 理事長吳中平 |
由於內政部之前曾宣示將在明年全面換發國民身份證,照片沖印商機可期,在台灣省照相公會聯合會的發起下,包括台北市、高雄市照相公會也都加入推動「證件照片管理法」的立法行列,省聯會定今(廿四)日趁召開理監事會之便,也邀請北高兩市及各縣市照相公會理事長、二位學者、一位律師,共同討論上述管理法的內容條文,定案後再送請內政部、立法院進行審議。
省照相聯合會理事長吳中平指出,今天的理監事會議也將舉行「證件照片管理法研擬草案相關會議」,最主要目的是鑑於目前各種證件,如身份證、駕駛執照、護照等證件,國人在申請發照時,其所需的照片來源、規格、拍照日期等,並無相關的法令規範,政府也無法查核真正拍照日期,導致證件被變造、偽造之案件層出不窮,因此乃趁著內政部計劃自明年起全面換發國民身份證的機會,協助政府制定相關法令,以利於未來各種證件照片都有法可循。
他說,該草案精神在於規定政府單位受理證件申請時,其所需照片,須經考試合格的照相、沖印從業人員執行拍攝或沖印,並出具証明;至於數位照片由於可透過電腦輕易地變造,因此不支持政府採用。
吳中平理事長說,為求草案內容完備,今天會議也將邀請清華大學法學研究所所長范建得;東吳大學教授、法學博士林瑞珠,以及律師蔡惠麟參加,俾提供專業知識,減少立法過程時的阻力。
他說,照相業界最早時的想法是推動「照相法」立法,後來認為其定義模糊,範圍過廣,政府單位的測速、違規照相等可能都包括在內,在立法時阻礙更多,所以名稱才改為較狹義、較明確的「證件照片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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