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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茶銷日出口前必須通過農藥殘留,各級茶葉公會同步簽署自律公約
(2007/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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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避免台灣茶葉銷往日本,被繼續檢驗出不合格的農藥殘留,導致台茶被全面禁止輸入,農委會最近邀集茶葉各相關單位、公會會商因應之道,決議茶葉出口商必須有完整登錄,包括茶葉產地、茶農等資料;另外,茶葉在外銷日本前,必須先送請農委會認可的檢驗機構,通過農藥新沙殘留檢驗後,才能報關出口。至於以郵寄、快遞方式出口的小批茶葉,農委會也要求茶農、茶商做好管理工作,且包括台灣區製茶公會、全國茶葉輸出業公會、省茶商聯合會等都必須簽署自律公約,以共同維護台茶品質的信譽。
省茶商聯合會指出,至八月初時,累計台灣茶葉被日本檢驗出新沙農藥殘留者有十七批,已接近被日本下令禁止進口的邊緣,所幸之後即未再傳出檢驗不合格的消息,令農委會及民間業者、公會暫時鬆一口氣,但是農委會仍然繼續採取各種因應措施,以確保台茶能繼續銷日。
省茶商聯合會說,農委會邀集各界開會後,已決定採取以下措施:
一、出口烏龍茶及普洱茶至日本的廠商,必須具有完整登錄,包括茶葉產地、茶農、茶廠等資料,以便萬一被檢驗出農藥殘留,可以循線追查出源頭。而農委會及各縣市政府也會加強對茶農安全用藥講習,包括應使用何種農藥、施藥天數、安全採收期等。另,茶廠也應與上游的茶農建立良好關係,並輔導其如何安全使用農藥。
二、茶葉出口到日本前,必須先通過農委會認定之檢驗機構的檢驗;省茶聯合會指出,目前包括農試所、SGS、公基金會等;出口商拿到檢驗合格證,才能向海關報關出口。
省茶商聯合會表示,由於大宗銷日茶葉納入檢驗規範較為容易,但是以郵寄、快遞等小數量方式出口茶葉,在檢驗上就很困難,而日本對郵寄等茶葉檢驗也同樣嚴格,為免因小失大,農委會也要求茶商、茶農做好品質管理,而各級茶葉公會也必須簽署自律公約,希望整合民間力量,協助政府做好把關工作。
省茶商聯合會強調,目前日本對於進口茶葉的農藥殘留檢驗是針對新沙,據聞該國可能會將農藥檢驗項目增加芬普寧,雖然國內的查驗都在容許量以下,但是針對日本越來越嚴格的檢驗趨勢,我全體業者都不應掉以輕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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