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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稅簡政 工商團體建議一併檢討綜所稅率
(2007/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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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代產業租稅優惠與賦稅改革如何調和?經濟部、財政部今天與國內工商團體座談,工商界雖認同財政部「輕稅簡政」方向,但認為「輕稅」應有更完整規劃,除調降營所稅,綜所稅、未分配盈餘加徵10%也應一併檢討。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將在2009年底落日,經濟部草擬產業三法預定今年年底提報行政院,有關產業租稅獎勵存續,以及如何配合稅改檢討,成為財經兩部重大工作。經濟部長陳瑞隆、財政部長何志欽今天邀請工商團體代表座談,聽取業界意見。
今天出席者包括工業總會監事會召集人兼台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許勝雄、商業總會理事林文英、工商協進會監事顏慶章、電子電機公會理事長焦佑鈞、半導體產業協會及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黃崇仁、工業協進會副理事長葉政彥、中小企業協會理事賴永吉、工業區廠商聯合總會理事陳輝俊、機器工業同業公會理事黃火煌、紡拓會祕書長黃偉基等。
陳瑞隆會後表示,工商界代表均肯定財政部輕稅簡政的稅改大方向,透過取消或減少促產優惠,搭配營所稅調降,可讓全國工商界稅賦普遍下降,也讓政府、民間都不需為處理租稅優惠而投入大量人力、資源。
促產條例落日後,各類租稅優惠應否全部取消?陳瑞隆表示,與會工商團體意見不同,有人認為可以取消,有人認為要看減稅幅度而定,有人主張應保留功能性租稅優惠,有人認為取消租稅優惠後應有補助措施。
整體而言,工商團體認為財政部「輕稅」應有完整規劃,只調降營所稅不夠,應一併檢討綜所稅、未分配盈餘加徵10%。也有部分工商團體主張應透過制定專法,提供特定產業租稅獎勵,保留政府轉導產業發展的政策工具。
不過,財政部今天並未提出具體稅改方案。
陳瑞隆表示,站在經濟部立場,當然希望能保留對新產業的獎勵工具,但仍要看各界共識。
財經兩部預定10月份再與工商團體座談,聽取業界對於租稅獎勵項目、幅度、實施方式等意見。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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