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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官:民眾保留加油修車證明 可後續求償
(2007/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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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民營『恆加加油站』,被發現販賣摻雜10%以上的甲醇牟利,不僅油品有問題,消費者加到這種油,也可能導致車子損傷,台北市消保官表示,中油指這家加油站販售的劣質油,可能是在今年八、九月間,如果民眾在這段期間,有到這家加油站加油,記得保留發票收據,以作為後續求償之用。(林麗玉報導)
中油加盟站,位於台北市萬芳路一百十一號的恆加加油站,被發現販售添加了甲醇的假油,台北市消保官盛鈺表示,根據民法的規定,業者負有瑕疵擔保責任,民眾可以保留今年八、九月間,到這家加油站加油的發票收據,作為後續求償之用。
台北市消保官表示,如果民眾可以證明,自己的車子是因為加了劣質油導致車子損傷,可以保留車廠提出的證明,後續要求損害賠償。
新聞來源:中廣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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