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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推廣台灣觀光,省旅館聯合會建議提升交通部觀光局位階
(2008/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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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省旅館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4月16日在台中市舉行第23屆第2次會員代表大會,會中熱烈討論如何因應未來大陸人士來台觀光及招徠更多外國觀光客所需,建議政府在修訂政府組織法時,將隸屬於交通部旗下的觀光局,提升位階為部會層級,而列席會議的台灣省商業會常務理事石耀禮亦支持此議,表示近期有機會遇到新任總統馬英九時,將當面向他提出建議。
 右三為主席廖福達理事長,右一為省商會常務理事石耀禮 |
此外,會中也通過旅館業商品(服務)禮券履約保證施行辦法,希望政府提供協助以利實施,將來可望跨縣市共同行銷,形成票券(禮券)聯盟,一起推廣台灣休閒旅遊之旅館住宿。省旅館聯合會理事長廖福達指出,發展觀光產業為我國既定的重大政策,但最近幾年外國來台旅客數量都未能達到預定目標,觀光局位階不夠高也是原因之一,加上馬英九新政府將加速開放大陸人士來台觀光,我國必須擁有具更大決策權的觀光主管機關,才能有效推動觀光業務並加強相關業界的管理;而與會指導的省商會常務理事石耀禮也十分支持此案,表示有機會時將向馬總統當面反映。
此外,大會也討論通過「旅館業商品(服務)禮券履約保證施行辦法」,廖福達理事長說,本施行辦法特色是旅館業可跨縣市共同行銷,形成票券(禮券)聯盟,共同來推廣台灣休閒旅遊之旅館住宿;旅展或網路行銷等之收款皆由發行業者主控收取;辦理手續簡便、流程掌控安全、不用簽約金、費用省又可孳息。
至於履約保證對象與條件為,擬參加旅館業禮券履約保證協定之會員,須辦妥質權設定,經該會審核通過始可簽約發行禮券。至於履約保證期間,該會履約保證期間為一年,期滿後辦理終止履約保證手續,該會寄回質權消滅通知書,業者可領回銀行質權設定保證金。
而履約保證金額則依旅館業之禮券總發行量面額核給保證額度,每次發行需重新申請履約保證手續。業者可依需要分額度質權設定履約保證金額(每張至少以10萬元為基數),依禮券回籠面額分批解除履約保證手續,領回質權設定金。
 參加省旅館聯合會大會的代表頗為踴躍 |
旅館之負責人或實際經營者為本履約保證之連帶保證人;質權設定存單利息由旅館業者領取;禮券發行人發生無法履行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務)之義務時,由該會負履約保證責任。該會履約保證期限為一年,所負履約保證責任以票券面額為限,如逾越保證期限提出請求,該會即不負保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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