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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汽車貨運聯合會建議,車輛汰舊換新繳銷牌照替補年限延長一次
(200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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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汽車貨運聯合會大會,理事長邱文賢致詞 |
台灣省汽車貨運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7月2日下午在台北市天成大飯店,舉行第18屆第2次會員代表大會,會中決議向交通部公路總局建議,希望政府同意將營業貨運車輛汰舊換新繳銷牌照替補年限延長一次(3年),以符合業者因應景氣低迷、購買新車時間拉長的實際需求。
省汽車貨運聯合會大會由理事長邱文賢主持,會中討論通過台中市汽車貨運公會的上述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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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法委員陳進丁(現任汽車貨運全聯會理事長)蒞會致詞 |
省聯會指出,近年景氣低迷業者經營困難,新購車輛意願低落,導致購車時間點延長,因此建議政府能放寬對貨運車輛的替補牌照年限,以達業者實際需求。
依汽車運輸業審查細則第6條,汽車運輸業營業車輛汰舊換新,應於繳銷牌照之日起3年內以同一車輛種類全新或年份較新之車輛替補,逾期註銷替補;反觀政府對計程車客運業的規定寬鬆許多,其未能於繳銷牌照3年內之期限替補者,得於屆滿前申請展期,可再展期8年,總共為11年,但是汽車貨運業卻無法申請展期,形成不公平、不合理現象,所以建議公路總局重視此問題。
另據省聯會指出,交通部運輸費率審議委員會本來要在7月3日審查貨運、貨櫃、路線貨運三大汽車運輸公會的調高費率申請案,但是三公會希望俟未來時機恰當時再審,所以政府乃暫緩審查。
此外,公路總局同意運輸業免徵汽燃費半年,現正呈報交通部核示,希望該部能儘速核定實施。
省聯會說,至於國民黨黃昭順、民進黨王幸男共二十多位立委連署要修訂發展大眾運輸條例,將三大汽車運輸行業明訂納入大眾運輸行列,已在立法院程序委員會通過,但是還未經過交通委員會審查,據悉立法院在本次會期,即7月前二審通過的機率不高,所有業者都非常擔心,希望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能趕在本會期結束前審查該修正案,以免夜長夢多,無法確保運輸業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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