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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照旅館氾濫,全國旅館公會要求行政院進行跨部會解決
(2008/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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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很多未取得合法旅館業經營執照的單位,公然對不特定的民眾提供收費住宿,引起合法正當業者的普遍不滿,因此在中華民國旅館公會最近召開的會員代表大會上,許多縣市旅館公會及業者都發言反映,要求政府徹底解決此一拖延多年的問題,因此會中決議,要求行政院召開跨部會會議解決。
旅館公會全國聯合會七月三十一日在桃園市住都大飯店舉行第四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由理事長邱祥桂主持,參加來賓包括交通部觀光局官員、桃園縣副縣長黃敏恭等多人,會中討論通過二項重大議案。
旅館全聯會表示,花蓮縣等多個旅館公會提案指出,目前國內違法經營住宿業務的情況十分氾濫,例如各地的國軍英雄館、教師會館、公教會館、警光會館、林務招待所、森林遊樂區旅館、勞工育樂中心、醫院美人館、青年活動中心、台糖招待所、各地國際學舍及學苑、廟宇等等不一而足,這些單位還擴大招攬一般民眾、遊客住宿,已經違反當初設立的宗旨,亦嚴重損及合法旅館業的正當權益。
他們表示,發展觀光條例、旅館管理規則都是旅宿業之母法,凡收費提供住宿行為之場所,都應該取得旅館執照,因此建議政府修訂發展觀光條例等相關法令,強制規定其必須取得旅館執照,而無合法執照之單位,也不得委外經營;在會中,觀光局代表同意將行文相關單位重視此一問題,且歡迎各旅館公會提出檢舉,另外,旅館全聯會也將行文行政院,希召開跨部會會議解決。
此外,全聯會理事溫國台提案說,放眼世界各國飯店、旅館以收費播放成人電影均屬合法,而我國旅館業已非八大行業,但各地警方仍然時常臨檢旅館業者,對於播放成人影片仍以妨害風化罪與刑事論責,實在不合時代潮流,嚴重損及旅館經營者權益。
該會指出,依照最高法院六十九年判例及法務部八十三年釋示函,已認定旅館房間如經特定人依規定登記住宿,即非公共場所,警察絕不可隨意進入臨檢,且飯店、旅館成人影片頻道多為隱藏頻道,且未滿十八歲旅客均有家屬陪同住宿,因此並未違反兒童性交易法二十九條禁制。
該會說,反觀如「色戒」成人電影得以在台灣各地電影院播放,並未違反妨害風化罪與刑事罪,獨有旅館業被懲論罪,政府實執法不公。
對於此案,桃園縣副縣長黃敏恭表示將攜回與警方研議,而旅館全聯會也將行文觀光局協助,邀請立委召開公聽會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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