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時間】 |
從 2013-11-21 09:55 起 ~ 2013-12-26 10:00 止 |
【活動時間】 |
從 2013-12-26 09:30 起 ~ 2013-12-26 16:30 止 |
【活動時數】 |
6小時 |
【活動地點】 |
台中市 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658號3樓 316教室(Rich 19 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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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
中華民國職工福利發展協會 |
【活動對象】 |
本會會員、企業主、主管、人資、具勞動法基礎者及顧問業者 |
【人數限制】 |
最少 10 人,最多 35 人 |
【活動費用】 |
3,000元/人(含講義,中午供餐) |
【聯絡方式】 |
02-23895966 #10吳小姐 #17陳小姐 傳真:02-2389-5986 |
勞基法工時制度的雜亂無章,從早期的1週48小時,到現在的2週84小時,乃至未來的1週40小時。加上52個例假日,19個國定假日及7~30個特別休假,有的月休6日,有的月休8日,或者比照行政機關辦公的週休2日,調整部分國定假日,只紀念不放假。此時「排班表」究應如何向最高主管說明清楚?又如何向員工解釋疑惑?如果碰上急單,或颱風天停班停課,於勞工權利意識抬頭及勞動檢查介入之下,五花八門的「工時爭議」必然一一浮現,勞動檢查來了,罰單來了,事業單位就列入「違反勞動基準法事業單位公布專區」血汗工廠的黑名單。
勞委會表示,最近2年勞動條件檢查案件中,一直是以違反勞基法第24條規定的加班費高居第一位,足見「未依規定加給工資」的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血汗工廠之名,誠非空穴來風。據以計算加班費的每小時工資額,究竟是哪些薪資科目?加班時數上限46小時如何認定?一日工作時數不得超過12小時又如何化解?加班費、免稅薪資所得與二代健保補充保費之關係為何?休息日、國定假日、乃至週休二日之星期六的加班費,又該如何計算?一年的19個國定假日如何協商調移?加班費與補休間之合法轉換,關鍵點在哪裡?做2休2班表,一天工作12小時,是否應另行支付加班費?
本課程由謝清風老師(歷經中華電信人資處→新北市勞工局→勞委會條件處→法律博士班→管顧公司總經理)主講,以其精湛的勞工法學理論與實務歷練,協助人資工作者與法務同仁,正確解讀法定工時、變形工時、加班46小時計算範圍、加班費與二代健保、加班補休轉換、天災出勤管理、責任制、值日值夜,甚至甫通過的《職業安全衛生法》及《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有關工時等相關規定,更能於面臨勞動檢查時,化險為夷。
本會已通過職訓局TTQS評核並取得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終身學習護照」課程登錄章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