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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處賴杉桂處長5日表示,政府積極推動微型企業創業貸款,申辦迅速已初見成效,為我國經濟再注入活水
(20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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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為協助中高齡施業者創業,提供3種措施,其中最有效而簡易可行的當屬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研提一整套的「微型企業創業貸款推動計劃」、「微型企業創業貸款要點」及「微型企業創業貸款輔導要點」,業經行政院核定在92年1月22日正式開辦實施,開辦以來由於規劃完整,簡易可行,在10個工作天內就完成了第一件申貸案,並撥出貸款70萬元,幫助一位失業者開設蒸餃店,其餘申請案件接踵而至,仍在迅速核辦之中,此一事例證明微型創業貸款切實有效,使中小企業處的工作人員士氣大振,3月5日該處賴杉桂處長為辦理微型創業貸款做了一次談話,以下就是賴處長談話內容:
淺談微型企業創業貸款
台灣正面臨全新的經貿局勢與國際競爭模式,在全球化、數位化市場競爭的新世紀中,國內產業想要追求下一階段經濟的持續成長,勢必要以「創新」與「知識」為核心,尋求產業的升級與轉型。依據先進國家的發展經驗,台灣欲在這場全球化的競賽中脫穎而出,各產業勢必在價值活動上從「製造活動」移向「創新活動」,在生產要素上從「勞力資本」轉換成「知識資本」。因此,如何協助中小企業培養、厚植知識能力以進行創新活動,是各界共同關注的課題。
根據國內學者吳思華的看法,成功的創新活動可以劃分為創意、創新、創業三階段。創意指的是獨特、新穎、適當、有用的觀念、想法或是作品;創新指的是將創意化為具體的成果或產品,並且為顧客帶來新的價值,且為大眾認可,而創業指的是創新能轉化為新的產品標準或新的經營模式,並且匯聚足夠的資源,讓其能夠持續存在著,意即創意唯有經過創新及創業階段,才能稱為真正的創新活動。由此可知,創新創業為創意發想的實現機制,亦是將「知識資本」轉換為財富的觸媒,因此在知識經濟時代下,鼓勵創新創業是建立企業、產業及國家利基的重要途徑。
為鼓勵有志創業者積極開創新事業,以增加僱用人數並有效降低失業率,政府近年來陸續推動各項創業協助措施,積極鼓勵新創企業投入市場。其中,為協助中高齡失業者創業,除提供職業訓練之外,並加強渠等之創業能力,開辦「微型企業創業貸款」,提撥專款辦理信用保證業務,結合創業技能訓練及創業諮詢、輔導服務,擴大職能創業及微型企業創業。政府相關部會於去(九十一)年底積極整合各單位資源,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研提「微型企業創業貸款推動計畫」、「微型企業創業貸款要點」及「微型企業創業貸款輔導要點」,經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委員會議通過,並於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報奉行政院核定,於今年一月二十二日開辦,以嘉惠中高齡失業者開創事業第二春。本項貸款最高額度為一百萬元,並搭配信用保證基金之保證機制,希望能協助有志創業者取得創業基金。
微型企業係指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四條第二項所稱小規模企業中,不分行業,員工數未滿5人者。只要年滿45歲以上至65足歲,未經營其他事業或任職於其他企業,且未領取軍、公、教及公營事業退休金或依勞動基準法領取退休金,在申請本創業貸款計畫時,正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微型企業;或所創或所營微型企業登記設立未超過一年者,均可以向承貸行庫提出申請。
為宣導推廣「微型企業創業貸款」,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自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日至九十二年一月十七日間,針對全國各銀行總行及分支機構舉辦六場次廣宣說明會,並自九十二年一月二十二日起,陸續於各地區針對申貸者召開八場次廣宣說明會,對銀行徵授信人員以及有意申貸者說明本項貸款資訊(說明會如照片所示)。為使有意申貸者能更進一步瞭解本項貸款,並編印宣傳摺頁及宣導手冊,彙整申貸問與答、作業流程、創業計畫書範本、貸款要點及貸款輔導要點等資訊,供有意申貸者參考運用。此外,亦設置單一服務窗口,有意申貸者在申貸期間遭遇任何問題,可即向本處馬上解決問題中心提出,免費專線:0800-056-476。
微型企業創業貸款自開辦迄今,扣除農曆春節假日,在十個工作天內,於九十二年二月十日即已完成第一件申請案之撥貸,貸款人所創設之企業為一蒸餃店,共貸得新台幣七十萬元,此後陸續有申貸者順利取得融資,截至目前為止,總計有十一件申貸成功案件,取得創業貸款計九百四十八萬元,對微型企業之經營助益甚大。
「微型企業創業貸款」自開辦迄今僅月餘,各相關單位均努力整合資源,推動各項方案,積極協助業者取得本項貸款。為增加創業成功機率,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訓局亦提供專業技能及創業經營技能訓練,目的即是希望透過各項配套措施之推行,能鼓勵更多有志創業者踴躍投入創業市場,為我國經濟再注入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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