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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振服務業,經建會擬鬆綁土地使用分區限制
(2004/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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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表示,現行服務業土地使用分區限制過於繁複,但為全力發展服務業,近期已與營建署協調鬆綁使用限制,讓服務業能不受業種設立組別的嚴格限制,以免業者在拓展選擇營業區位搶佔市場受到影響。
經建會今天表示,絕大多數服務業是以辦公室作為經營場所,而不像製造業需要大面積的廠房,因此許多服務業都集中在大都市,但目前各業種幾乎都受到地方政府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允許設立組別嚴格管制,使業者或新業種在拓展選擇營業區位搶佔市場時不確定性大增,導致守法業者失去商機。
現行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細分醫療保健服務業、金融服務業、自由職業事務所、健身服務業、旅遊及運輸服務業等共區分為56組,對相關業種辦公室設置均有多項規定,例如旅遊及運輸服務業的辦事處及營業性停車空間,設置地點應臨接寬度8公尺以上道路,且設置樓層、其同層及以下各樓層均為非住宅使用。
因規定繁複,經建會上週已與營建署協調,雙方取得共識,認為服務業有些只需小小一間辦公室,政府不應限制設立在何處,因此未來擬鬆綁相關限制,另擬辦公室類使用規則。(中央社台中2004年8月17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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