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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法令規章 物業管理服務業發展有前景
(200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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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服務業發展會議今天在台北國際會議中心舉行,為了使物業管理服務業有健全發展,內政部提出「物業管理服務業營運整合示範旗艦計畫」,將整合現行雜亂無章、相互干擾的法令規章,讓物業管理服務業踏上正軌,五年內年產值達到新台幣1000億元。
內政部表示,物業管理服務業是所有與建築物使用有關業務管理活動的泛稱,包含保全業、清潔業等建築物與環境使用維護等第一類產業;提供物業事務管理、社區網路、居家照顧、保母等生活及商業支援等第二類產業及提供不動產經營顧問、開發租賃及投資管理等資產管理的第三類產業,台灣的物業管理服務業目前仍偏重於第一類產業。
雖然台灣物業管理服務業仍屬於偏重勞力密集的第一類產業,但因各有主管機關與法令,使得物業管理服務業長久以來並未被歸類為一個產業類別,相較於日本、香港已有大型專業物業管理服務公司,中國大陸也已通過「物業管理條例」等法令,台灣在物業管理服務業的起步稍嫌落後。
內政部表示,根據推估,目前國內登記有案的公寓大廈管理公司約有450家、清潔服務公司7400家、保全公司427家,年產值約650億元,因規模小大打價格戰惡性競爭,且缺乏適當的職訓體系與法規整合,的確不利於物業管理服務業的發展。
不過,由於物管業者已體認到品質管理的重要性,民眾對生活品質要求也大為提升,提供台灣物業管理服務業發展空間。內政部表示,政府將推動示範旗艦計劃,徵選示範團隊及績優物件,簡化、整合相關法令,加強扶植國內物管業者成長,但不排除與國外大型物管業者交流經驗,促成物管業者國際化,輸出服務。
內政部指出,有效整合相關資源後,希望五年內能將物管服務業從業人數從現在的25萬人增加到35萬人、培育管理人才6萬人;產值由目前650億元提升到1000億元。(中央社台北2004年 9月20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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