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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嬰假擴及全國勞工 工總:衝擊大 (2007/12/12)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兩性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刪除申請育嬰假受雇者公司員工規模的限制,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指出,這對中小企業衝擊很大,沒有考量到企業經營現況。

立法院上午審查「兩性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為使兩性工作平等法更符合「性別主流化」意涵,及對性別多元與差異的理解與包容,因此將法案名稱修改為「性別工作平等法」,其他條文也配合法案名稱修正。

除通過擴大申請育嬰假的對象外,未來配偶陪產假也從2天增加至3天。

工總常務理事何語表示,擴大申請育嬰假的對象,完全沒有考量到經營者實際狀況,在目前景氣下,會導致勞工工作量增加,最大的贏家還是政府。

兩性平等法原本規定,30人以上員工規模的受僱者,在任職滿一年以後,可在每一位子女滿三歲前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但最長不得超過兩年。

而修正條文則刪除員工規模的限制,所有的受僱者,在任職滿一年以後,都可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勞委會估計將影響到90萬家企業。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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