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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起 中古車便宜了!車商可抵進項稅額
(2008/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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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起,中古車的營業稅可以扣抵「進項稅額」,如果車商願意反映「減稅」利多,消費者買中古車可望比以前便宜!如果車商用二十一萬元收購一輛舊車,打算用三十一萬五千元賣出,車商的營業稅原本要繳一萬五,三月起只要繳五千元,省了一萬元。(張雅惠報導)
想買中古車的民眾,出手之前,可以先探詢車商有沒有降價!因為「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從這個月開始實施新法,中古車商在五月中旬申報三、四月的營業稅時,可以扣抵收購中古車的「進項稅額」。
台北市國稅局長凌忠嫄舉例,中古車商用二十一萬元向一般個人收購一輛中古車,車商打算用三十一萬五千元賣出,賺取其中的價差;因為個人沒有辦法開發票給中古車商,沒有發票就不能扣抵進稅稅額,原本的情況下,車商要繳一萬五千元的營業稅,但新法上路之後,收購價可以乘上「徵收率」,得出一萬元,車商扣抵一萬元之後,現在只要繳五千元就可以;如果車商願意反映這項減稅利多,中古車價會比以前便宜。
「目前徵收率就是百分之五,所以是用進貨的價格換算」這項修法的背景是要解決同一輛車重複課稅的問題,因為一輛新車在最先出廠的時候就已經課了一次營業稅,如果不修法,之後每次轉賣給中古車商,車商出售,都會面臨再繳一次營業稅的問題。
新聞來源:中廣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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