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賦稅署97年3月6日台稅一發字第09704024170號函示:「各類所得稅扣繳標準」第2條第1項第1款第2目規定,其扣繳率業由10%修正為6%;如經選定依薪資所得扣繳辦法規定扣繳者,依97年度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每月薪資所得在新台幣5萬4,500元以下,免予扣繳。
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