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管理人複訓班

詳細介紹Intro
目標:
配合政府最新消防法令規定,透過教育訓練積極培養各類場所防火管理人才,參予消防安全防護工作.每兩年期滿重新複訓8小時.
適合對象:
1.電影片映演場所.演藝場.歌廳.舞廳.夜總會.保齡球場.三溫暖.
2.理容院.指壓按摩場所.錄影節目帶撥映場所.視聽歌唱場所.酒家.酒吧.酒店.
3.國際觀光旅館.
4.總樓地板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約151坪)以上之旅賓館.百貨商場.超級市場.郵議場.健身休閒中心.撞球場.圖書館.博物館等場所.
5.總樓地板面積在三百平方公尺(約91坪)以上之餐廳.咖啡廳.
6.醫院.療養院.養老院.捷運車站.鐵路與捷運供構車站.
7.學校.總樓地板面積在二百平方公尺(約61坪)以上之補習班或訓練場所.
8.總樓地板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約151坪)以上,其員工在30人以上之工廠或機關(構).
9.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公眾使用之場所.
如.收容人數在30人以上之幼稚園.托兒所.育嬰中心
收容人數在100人以上之寄宿.招待所.
大綱內容:
1.消防管理對策 2小時
2.檢修申報制度 2小時
3.簡易避難計算 1小時
4.教育訓練方法 1小時
5.共同防火管理 1小時
6.測驗 1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