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會計準則第10號公報『存貨之會計處理準則』修訂內容及對企業之影響

詳細介紹Intro
- 講師:林億彰會計師
- 聯絡人 Fax:02-2707-0977
本會訂於98年2、3月於台北、台中、高雄舉辦三場工商講座,邀請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說明「財務會計準則第10號公報『存貨之會計處理準則』修訂內容及對企業之影響」,免收費用,誠邀踴躍報名參加。
說明:
一、各場講座日期、地點及講師如下:
*場次:台北
日期:98.2.17
時間:下午2時- 4時
講師:林鈞堯會計師
地點:台北市農會禮堂
(台北市復興南路一段390號15樓)
場次:台中
日期:98.2.26
時間:下午2時- 4時
講師:洪淑華會計師
地點:台中市工商發展投資策進會
(台中市三民路一段158號8樓)
場次:高雄
日期:98.3.5
時間:下午2時- 4時
講師:林億彰會計師
地點:外貿協會高雄辦事處
(高雄市民權一路28號5樓)
( 各場次講師簡歷如附件一 )
二、課程大綱:
1.存貨公報修正之重點
2.存貨定義與成本之計算
3.存貨之續後衡量
4.表達與揭露
5.首次適用之處理
6.企業之因應與思維
三、本場講座免收費用,有意參加人士請於講座前2日填妥報名表
(如 附件二 )傳真02-2707-0977或登本會網站www.cnaic.org報名。
四、本會本案承辦人:林咏慧助理專員,電話:02-2707-0111分機140,報名後請以電話確認。